電子認證服務行政許可
電子認證服務行政許可
適用范圍 | 本服務指南規定了電子認證服務行政許可的申請和辦理要求,從而便于行政相對人提前了解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流程、法定辦結時限和所需的申請材料等;本服務指南適用于電子認證服務行政許可對象和工作人員參考;電子認證服務行政許可的對象為申請從事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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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機構 | 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 | 決定機構 |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|
事項類型 | 行政許可 | 事項審查類型 | 前審后批 |
申請接收 | 聯 系 人:閆閏間 聯系電話:010-68205962,68208288(傳真) 辦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708 電子郵箱:yanrunjian@miit.gov.cn | ||
辦理方式 | 在線辦理、現場辦理、郵寄辦理(申請可快遞或面送至辦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708) | 辦理時限 | 自接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。不予許可的,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申請人;準予許可的,頒發《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》 |
咨詢途徑 | 在線咨詢、電話咨詢(咨詢電話:010-68205962) | 監督投訴渠道 | 監督部門:中紀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組 投訴電話:010-68205772 |
辦公地址和時間 | 辦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708 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節假日除外)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 | ||
審批結果 | 行政許可事項審批通過的,將獲得《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》;審批結果可通過行政許可結果公開系統(http://shenpi.miit.gov.cn/)進行查詢 | ||
結果送達 | 將行政許可結果以EMS郵寄方式送往行政相對人,行政相對人可通過政許可結果公開系統(http://shenpi.miit.gov.cn/)進行查詢;準予許可后10個工作日內制作《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》并通知申請企業獲取方式 |
申請條件和限制
申請材料
辦理流程
收費依據及標準
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
審批依據
附錄
申請條件
提示:具體申請材料示例和模板請下載辦事指南和申請材料后進行查看
申請方必須具備以下所有條件,任何一條不符合則不予以許可:
(一)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;
(二)具有與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相適應的人員。從事電子認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、運營管理人員、安全管理人員和客戶服務人員不少于三十名,并且應當符合相應崗位技能要求;
(三)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;
(四)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滿足電子認證服務要求的物理環境;
(五)具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技術和設備;
(六)具有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數量限制
無數量限制
禁止性要求
無。